(厦门日报 讯)近期,在厦门的各主要路口,常常能看到交警们忙碌的身影:劝阻行人随意横穿马路、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开出罚单、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厦门交警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事故多发的重要点段、重点时段的管控,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作为事故高发区域,路口是交警部门的重点管控对象,这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冲突点多,闯红灯、不注意让行、违反导向车道指示通行等违法行为多发,稍不注意就会引发事故。其中有7种违法行为较常见,请市民朋友一定要摒弃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违法行为1 不走斑马线 提醒:行人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在通过十字路口的人行横道时,还要特别注意过往车辆是否有转向的趋势,避免一些冒失的转弯车驾驶人,没有注意观察行人,从而导致碰撞事故发生。 如何处罚: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100元。 行人在设置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段,不从上述设施通行的,罚款50元。 违法行为2 闯红灯 提醒:“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在道路上,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都需遵循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现在很多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设置了倒计时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合理预估通过时间,绿灯亮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如何处罚: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500元、记6分;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年内三次以上)的,罚款1000元、记6分。 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100元、扣留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100元。 违法行为3 不礼让 提醒:驾驶车辆经过路口斑马线时,要注意减速慢行,认真观察,礼让行人;转弯的车辆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不礼让的行为容易造成人车碰撞事故,从而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死亡。 如何处罚:转弯的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罚款300元、记3分。 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300元、记3分。 违法行为4 驾驶时抽烟 提醒:在开车时,驾驶人需要双手操作,而吸烟时须腾出一只手来拿烟,影响驾驶操控的安全性。同时,边开车边吸烟,也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对驾驶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可别小看这样的影响,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哪怕是很小的干扰,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如何处罚:驾驶机动车时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罚款50元。 违法行为5 开车手持使用手机 提醒:分心驾驶不可取。开车使用手机,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很难及时反应。如需接听电话,请提前连接车载蓝牙或蓝牙耳机,如需手持使用手机,请选择可以停放车辆的地点将车辆停下后再进行操作。 如何处罚: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及其他电子设备,罚款200元、记2分。 违法行为6 违反导向车道指示通行 提醒:有的车辆在路口从左转车道上直行或者从直行车道上左转,这就是违反导向车道指示通行。它既影响交通秩序,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导向车道线,是引导车辆行进方向的标线,作用就是给不同行驶方向的车辆分流,保证路口车流的秩序。车辆不按导向标线指示方向行驶,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行车秩序,更容易发生车辆剐蹭事故。驾驶人应注意观察路边行驶方向提示牌及地面施划的导向箭头,提前做好准备,到路口后要遵循导向箭头指示通行。 如何处罚:机动车通过路口时不按标线指示方向行驶的,罚款100元。 违法行为7 违法掉头 提醒:机动车在禁止左转弯或禁止掉头的地方,都是绝对不允许掉头的,如果强行掉头,就很容易与对向直行交通流形成冲突点,极易引发交通滞留和交通事故。机动车应该在允许掉头的地点掉头,并且要提前开启转向灯,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下才可掉头。 如何处罚:在禁止掉头或者在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罚款150元、记1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