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关于明确规范性文件时效的补充通知
闽公综〔2025〕174号

各设区市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要求,现将《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1117号)补充通知如下: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1117号)有效期至202659日。

 

 

福建省公安厅

202592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