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 闽公议案字〔2024〕1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14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9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时间:2024-03-20 10:46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雅珍、陈荣茂代表提出的《关于查处未成年人文身案件的建议》(第1592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2年底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实施意见》,将依法调查处理文身引发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一是强化打击查处。严格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因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件。2022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文身引发的案件6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二是强化行业治理。指导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整治,联合发布治理通告,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整治文身行业违法违规乱象。202312月,福清市公安局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清理文身商户30余家,推动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商户4家。三是强化联动宣传。发挥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作用入校开展抵制未成年人文身等法治宣传教育3万余场次,引导学生增强自身防护意识。2023年,南平市公安机关联合教育部门发起抵制未成年人文身倡议,12万余人次通过海报签名、微信接龙等形式参与倡议,形成全社会参与抵制未成年人文身良好氛围。

正如李雅珍、陈荣茂代表所言,未成年人文身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亟需进一步加强文身行业治理。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打击查处力度。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文身线索通报机制,结合社区警务和案件查办等工作,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文身线索,通报相关主管部门跟进查处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商户。对未成年人文身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打击查处。二是配合深化行业治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整治,对日常工作中发现无证无照经营的文身商户,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常态化联合开展文身商户抽查检查,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会同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加强入校宣传,教育引导在校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的危害性,持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抵制文身等不良行为

领导署名:杜清森

人:唐显洁、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62、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43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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