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 闽公议案字〔2024〕2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09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13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时间:2024-04-17 10:20

省教育厅

关于建立校园欺凌治理长效机制的提案》(20242135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始终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会同教育等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落细防范处置各项措施,依法打击查处学生欺凌行为,努力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一是强化专项整治。将包括打击整治学生欺凌在内的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纳入2023年、2024年省公安厅党委工作重点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对涉校涉生案件加强跟踪督办、督导问效,督促属地公安机关快侦快破严格依法查处到位,及时消除影响二是强化周边巡防。把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范畴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最大限度提高校园周边见警率,全力防范校园周边发生学生欺凌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在校园周边设立警务室2122个、治安岗亭1997个,校园周边每日巡逻力量1.2万余人次。三是强化法治宣传。主动对接融入“1530”安全教育机制,选派8529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针对近年来学生欺凌案件暴露出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防护能力薄弱等问题,入校开展针对性强的防范学生欺凌等法治教育、安全教育3万场次,助力提升学生自觉守法、抵御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林必强委员所言,预防学生欺凌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校园普法、安全联动、强制报告、特殊群体保护、社会监管等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个方面工作,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全力防范处置学生欺凌行为。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认真贯彻公安部、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关于防范处置学生欺凌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教育培训、信息摸排、事后处置、长效机制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控。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充分整合民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护学工作,加强校园周边公共场所特别是偏僻“角落处”的视频巡查、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干预、制止学生欺凌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打击查处。对涉学生欺凌警情立即受理、快速出警,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控制事态,做好现场管控和走访调查,有效处置涉学生欺凌案事件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校内外勾结欺凌中小学生的恶性案件,组织力量迅速深挖彻查、重拳打击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惩戒。加强与学校对接,及时掌握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情况。对教唆、胁迫、引诱学生实施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依法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矫治教育措施;对监护人、学校无力管教或管教无效、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实施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行为的学生,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配合教育部门作出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发挥兼任法治副校长公安民警作用,加强与学校会商研判,注重掌握涉学生欺凌苗头,及时跟进配合做好预防教育;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治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的防范应对能力。会同教育等部门指导学校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引导学生敢于举报反映欺凌问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领导署名:杜清森

人:陈培雄、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80、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44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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