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08:35 |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公安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落实《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一是强化信息发布。结合形势任务要求和公安中心工作,及时发布全省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战疫情、促发展等动态信息,充分展示公安工作成效,搭建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平台纽带。建立联动供稿机制,组织厅属各单位按照“分工负责、合力共建”要求,主动提供相关信息。2022年,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信息1257条、“福建警方”发布信息895条。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件(历年累计4214件),其中省公安厅文件8件、下设部门文件2件、教育培训类1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18件。三是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完成规范性文件梳理和动态更新工作,及时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7件均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集中统一公开。四是做好权责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公开。公开动态调整后的权责事项清单421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259项、行政强制43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监督检查2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5项、公共服务7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其他权责事项40项。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优化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等流程,完善法制部门协同审核工作机制,规范答复文书内容。2022年,共受理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2件,其中网上申请20件、信函申请2件。申请事项涉及道路交通、治安、户政、出入境管理等业务及信访举报投诉,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答复率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申诉举报,接受行政诉讼1起。

(三)优化提升公开平台功能。一是优化门户网站专栏设置。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规范设置公开指南、目录、制度管理等板块,升级页面访问界面,及时发布最新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公安统计等信息。优化整合厅长信箱、在线访谈、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等板块,完善全省公安机关网上接访系统,实现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在线接访受理、信息流转和统一反馈管理。二是整合公安新媒体账号资源。建成以“福建警方”融媒体账号为龙头,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的公安新媒体矩阵,全省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619个。2022年,“福建警方”微公号等8个新媒体账号入围2021年度全国公安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排行榜,数量居全国第八位;16个公安政务新媒体账号被评为全省政法新媒体优秀账号,数量居全省政法系统首位。三是推进政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对办件数据流转、移动端适配等问题进行优化改造,提升群众网上办事体验。省公安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要求,逐项做好指南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及公开工作。探索运用公安政务新媒体开展网上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工作,推动“福建交警微发布”“福建治安便民”“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等公安新媒体进一步整合优化指尖办事、信息查询、线索举报等功能,最大限度便民利企。

(四)加大解读回应力度。一是始终紧扣主题主线。坚持党委示范、面向基层、典型引领,以“聚焦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省各级公安局长和警种部门主官系列微访谈活动42场,系统反映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展现新时代福建公安新担当新作为。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重点,加大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运用融媒体创作推出《福建公安出台24条措施助力经济发展》等图表解读政策信息,《福建省公安机关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助力复工复产10项措施》等与民生相关的文件均在公开后同步发布解读材料,让群众和企业看得懂、记得住、办得快。三是加强警民互动交流。完善咨询建言渠道,升级人机交互体验,及时答复网民留言、处理网民政务咨询,规范办理业务咨询及投诉、控告、申诉、举报件1051件。围绕民生热点,组织开展网上调查4场、网上民意征集4次,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满意。

(五)全面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制发《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将有关工作纳入对厅属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奖优罚劣、激励引导,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针对2021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通报反馈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推动问题清仓归零。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网站和新媒体安全管理,就加强厅机关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专门制发通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制定全省公安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组织开展3轮次全省公安新媒体排查清理和整治规范工作,厅存量账号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配强专业队伍。厅办公室设网站管理室,配备专职民警1名、文职3名,负责信息公开等工作;厅宣传处设新闻传播室,其中配备专职民警1名、文职1名,负责政务新媒体建设及信息发布工作。2022年,相关人员多人次参加省政府、公安部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提升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0221

行政强制

106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1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2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是: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信息发布还需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管理还要进一步完善。

2023年,省公安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提升公开数量和质量,着力完善信息发布程序,加强日常巡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落实全要素、多面向解读要求,增强解读实效;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省公安厅发出信息处理收费通知数0件、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094064,邮箱:fjgatzfxx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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