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时间: 2024-01-17 16:5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助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主动公开。强化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信息,大力宣传公安放管服改革,做优反诈、禁毒、交管等重点专栏宣传,年内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信息1003篇,“福建警方”发布信息936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内新增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24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省公安厅文件4件、教育培训类1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17件。做好规范性文件梳理和动态更新工作,年内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51件均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集中统一公开。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优化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等流程,完善法制部门协同审核工作机制,规范答复文书内容。年内,共受理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6件,其中网上申请18件、信函申请8件。申请事项涉及道路交通、治安、户政、出入境管理等业务及信访举报投诉,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答复率100%。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5起,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

(三)优化公开平台功能。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指南、目录、制度管理等板块,更新丰富网站首页动态、二级栏目等内容,及时发布最新文件、政策解读、人事、财政资金等信息。优化门户网站“厅长信箱”功能,完善咨询建议投诉渠道,升级人机交互体验,规范办理群众业务咨询及投诉等信件。整合公安新媒体账号资源,建成以“福建警方”融媒体账号为龙头,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的公安新媒体矩阵,增强信息发布传播影响力。

(四)加大解读回应力度。聚焦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等重点,加大重大政策发布解读,《福建省公安机关便民惠企助力高质量发展18项措施》等与民生相关的文件均在公开后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围绕民生热点,推出春运期间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选题,开展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活动,主动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将在线访谈对象延伸至基层公安科所队长,组织全省公安局长、厅属主要单位领导等在线访谈21场,更好地回应民生关切。

(五)全面加强监督保障。针对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及202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通报反馈问题,逐项细化责任措施,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厅属单位综合考评,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到位。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排查,严防出现安全风险。注重能力提升,相关人员多人次参加省政府、公安部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7415

行政强制

83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55.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1

1

5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要进一步丰富;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要再提升。

2024年,我厅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提升公开数量和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责任,多层面、多角度开展解读宣传,提升政策解读发布质效;扎实做好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功能应用,更好发挥公开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省公安厅发出信息处理收费通知数0件、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094064,邮箱:fjgatzfxx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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