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2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预算安排70万元。主要用于赴有关国家开展打击侵害海外中国公民犯罪专项行动、用于跨国(境)案件侦破、国际执法合作、开展涉外警务交流、参加国际组织有关会议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预算安排230万元。主要用于涉外警务合作,外省市公安机关来闽办案协作、警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3年预算安排1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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