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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来源: 警保部  发布时间: 2016-09-21 10:53  点击数: {{ pvCount }}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70万元。主要用于赴有关国家开展打击侵害海外中国公民犯罪专项行动、用于跨国(境)案件侦破、国际执法合作、开展涉外警务交流、参加国际组织有关会议等。与上年相比支出保持零增长。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230万元。主要用于涉外警务合作,外省市公安机关来闽办案协作、警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保持零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福建省公安厅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为7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0%,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核减190辆,且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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