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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建设“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说明

来源: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01-04 14:43  点击数: {{ pvCount }}

201112月我厅建成“5+N”服务大厅,首推网上便民办事服务。近年来,根据王惠敏厅长关于“必须打造全国、全省一流的公众服务新平台”、“做大、做强、做实网上办事大厅”等批示要求,以“民生警务平台”(一期)项目建设为契机,坚持“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理念,强化顶层设计,优化升级服务。截至目前,办事大厅注册用户85.2万人,推出便民服务项目94项。今年以来,受理群众各类办事申请3675605件,办结3671810件,办结率达99%。办事大厅被中国电子政务理事会评为“2016年政府网站网上办事类精品栏目”。同时,面对形势发展和群众期盼,全省公安网上便民服务仍存在办事模式分散、服务事项不全、服务功能不强、信息共享度不高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南昌会议”精神,按照厅党委的部署,我厅办公室组织交警、治安、出入境、科通等部门人员,赴吉林等地学习调研,结合我省实际,拟制了《深化建设“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近期,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公安部也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发〔201628号),要求2017年底建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底形成全国整体联动,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服务体系,提升公安政务服务的智慧化水平我厅办公室及时把国务院和公安部文件精神吸纳入《实施方案》,并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对《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全省集中统一、功能做大做强、支撑保障有力”的总体思路,建设“三大集群”(即全省公安网站群、全省公安网上便民服务群、全省公安微警务群),通过打造“一库四平台”优化技术支撑保障,实现“五大功能”(即行政审批、办事服务、查询咨询、投诉举报、公益宣传)最大化。

一是建设全省网上服务集群。以“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为总门户,建成全省公安网站群,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应用,数据同步、资源共享;建设全省公安网上便民服务群,将全省所有与百姓密切相关、可以上网公开的12300多项公安业务整体“打包”上网,实现“一窗口对外,全流程贯通,一站式办理”;整合全省公安微警务群,将省厅所有便民微信公众号统称为“福建警方”,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开发本级“微警务”平台,构建全省覆盖、界面统一、高效安全的微警务集群。

二是升级拓展五大便民服务功能。行政审批方面,对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非涉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构建标准统一、过程透明、权责明晰的公安机关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体系。办事服务方面,简化流程,减少环节,延伸在线缴费支付、EMS邮政快递等末端服务。查询咨询方面,为群众实时提供办事进度查询,全天候回复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方面,开设12389自助语音投诉、12123交警语音服务平台和网上信访等项目,接受群众举报、控告和意见建议。公益宣传方面,将全省治安防范公益等短信平台整合进12110统一短信服务平台,运用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等警示功能,及时发布治安防范和普法信息。

三是优化完善技术支撑保障。省厅建设服务资源大数据库,为信息共享、统计决策、流程再造等提供大数据支撑;统一电子监察平台,实现业务办理规范化、流程公开化、痕迹数据化、监控实时化,倒逼提升服务绩效;优化内外网数据安全交互平台,实现内外网数据全天候实时交互与安全共享;统一身份认证,实现“一次注册、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统一支付寄递服务,联通省财政支付平台、银联、支付宝、微信支付及EMS邮政快递系统,实现“一站式服务”。

11月中旬,我厅办公室发文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和厅属各单位意见。8个设区市公安局(含平潭)和厅机关大多数单位未提出修改意见。漳州市局建议项目建设要结合警种特点,分别给予相应模块权限,确保各警种部门业务受理及时;交警总队建议要安排足够警力负责后台保障,并增设12123交警语音服务平台;经侦总队建议在“公益宣传功能”中增加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内容;警保部建议项目建成后,运维经费应列入各级公安机关年度预算,全额保障;科通处建议大数据库应建在公安内网,确保安全。《实施方案》采纳了上述单位的合理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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