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警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 今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监总局的总体部署要求,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提前组织策划,创新宣传模式,紧扣“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动加强协作,有效形成合力 11月以来,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借助道安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载体,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分工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分工,加强联动,紧扣今年“122交通安全日”主题,提前共同策划,研讨活动内容。11月15日,省公安厅与省文明办、网信、教育、司法、交通、安监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公综〔2016〕422号),确定将“122交通安全日”活动分为前期预热、集中宣传、后期推进三个阶段,加强各级各部门工作协同,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取得社会实效。针对泉州等地接连发生中小学生伤亡交通事故,11月18日,省公安厅联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紧急通知》(闽公综〔2016〕429号),纳入“122”主题宣传重点,要求各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学生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探索加强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推动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宣传声势浩大,形式鲜活多样 12月2日,总队联合福州市公安局、FM1007福建交通广播在福州泰禾广场举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省道安办、总队、福州支队派出业务骨干,围绕“交管12123”手机APP、驾考制度改革、科技监控交通违法等内容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福建电视台、《海峡都市报》、人民网、腾讯大闽网、海博TV、FM1007福建交通广播等20多家主流媒体助力宣传,并全程通过网易平台进行视频直播,在线关注达10.7万人,120万余人次参与“喊红包,攒安全”活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当日《平安365》栏目播出了傅仰余副总队长接受《平安行·全国交警在行动》专题采访节目。各地群策群力,积极拓宽思路,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安全行车我承诺”“交通违法我监督”等“122”系列宣传活动,并结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厦门、泉州、莆田等地结合“122”广场活动,举办“交通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好司机”“安全文明驾驶人”等颁奖仪式,龙岩市举办第二届“我是好车主”评选活动;莆田市组织开展“你守交规,我送头盔”公益活动和“你违法,我监督”交通志愿者“拍客在路上”行动;三明市组织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宁德市组织和谐交通“百米长卷画梦想”活动;南平市结合“大篷车”下乡开展“122”主题宣传;泉州支队联合市教育局、电视台制作刻录2000份《用生命敲响的警钟》《关注学生出行》警示教育片分发学校宣传,并上传腾讯等网站,在线观看数达80万余次。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等地首批使用“交通安全魔法箱”,组织深入农村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各高速交警支队联合高速路政、养护、保险等部门开展“122”集中宣传日活动,并在服务区、龙门架、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制作展板,更新可变信息情报板和LED电子显示屏内容等方式开展宣传。龙岩高速支队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安全齐步走”警营开放日和“红土义警”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漳州高速支队组织开展酒驾测试现场体验和“交通安全宣传小天使”征集活动。 三、警媒互动良好,社会效果凸显 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主动加强沟通,积极整合传统和新兴传媒力量,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不断扩大“122”主题活动的社会宣传效果。总队联合福建电视台制作刊播“122”特别节目《愿安全随行,让生命无憾》1期、《全省好交警、好司机展播》系列节目24期、《安全出行 共同的期盼》“122”系列专题片5集,同时通过网易及“双微”平台展播扩大影响。12月2日,总队在“@福建交警”新浪微博开展#关注学生出行安全#“微访谈”活动,吸引近12万网民的围观,微博转发量超过3000条;联合《福建法治报》在“双微”平台组织开展“122交通文明我参与”交警微故事、交通安全微见闻有奖征集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成效。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也纷纷采取走进直播间、广播访谈、电视专题等形式,加强与媒体互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福州、漳州、宁德、南平支队、南平高速支队积极向央视“122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投稿,并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龙岩高速支队报送的《蓝天》、南平支队报送的好交警肖凤敏事迹在全国“122”晚会上展播;漳州《交警在线》、南平《小方说交通》、三明《交警与您同行》等专栏节目,积极开展“122”交通安全相关报道;泉州支队联合泉广904交通之声制作“我是泉州好司机”“122交警有话说”20条音频公益广告,每天滚动播放。厦门支队联合厦门经济交通广播推出“百日学交规赢大奖”微信线上竞赛活动,吸引了156万余人参赛;三明高速支队编发原创微信《交通愿景征集令,警花警草对你说》,引起广大网友关注转发和留言。各类知识性、趣味强的网上互动活动,较好地推动形成“122”媒体宣传的聚焦、联动和规模效应。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工作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巩固有效做法,创新宣传模式,拓宽宣传渠道,积极筹划好2017年春运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的规则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努力推进全省道安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迈上新台阶。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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