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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法定节假日前“两公布一提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6-12-26 15:14  点击数: {{ pvCount }}

各交警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

为切实做好2017年法定节假日前我省两公布一提示工作,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精细化的出行参考,引导和服务群众安全、有序、文明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时间、内容和途径

(一)时间:各地应于2017年元旦、春节(含春运开始前)、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前5日公布。

(二)内容:公布本地交通流预判、易拥堵路段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安全出行注意事项。

(三)途径:依托各级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双微一信等平台和城市交通诱导屏、公交车移动电视、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可变情报板等媒介。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告知。各地要充分认识法定节假日前加大宣传告知和交通诱导的重要意义,将两公布一提示作为节假日期间交通安保的规定动作。宣传、秩序、事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用好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双微”和福建路况播报”qq通联群等平台,广泛宣传告知道路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实时发布辖区省高速、国省道、市区路况和交通管制、交通安全预警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合理出行,避免盲目集中出游引发道路拥堵。

二)认真梳理,滚动发布。各地要根据本地交通特点,编写节假日出行攻略、特别提示等,对辖区内的大堵点、老堵点和卡脖子路段,要公布预测拥堵时间、分流与不分流的耗时对比等,并制作相应的示意图和绕行分流图。要依托警队窗口单位、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广泛分发假日出行指南。高速公路交通封闭和管制时,要提前通过LED显示屏进行交通诱导、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口处发放分流绕行提示卡片等方式,指明该收费站通往主要目的地的普通公路绕行路线。节假日期间,要密切警媒联动,滚动更新两公布一提示内容。

(三)加强策划,展示形象。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组织新闻媒体深入一线采访报道节假日期间一线交警“舍小家、为大家”坚守岗位疏堵保畅的先进事迹,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双微”自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一线交警贴心服务群众安全出行的典型事例,树立福建公安交警的良好社会形象。同时,要做好涉警涉案舆情的搜集、分析和研判工作,制定负面舆情处置预案,妥善处置负面舆情。

(四)按时上报,确保规范。每个法定节假日各支队要提前5日向总队上报辖区仅限于主要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最突出的事故多发路段、易堵路段12条,自编本地交通安全提示信息3条(详见附件123),报送内容要求完整、准确、规范、实用,由总队汇编整理后在省级媒体上重点发布。2017年元旦“两公布一提示”相关材料请于122612点前上报,各支队联络员有变更的,请将姓名、手机、微信号(必填)一并上报总队。上报地址:总队ftp/宣传处/两公布一提示文件夹各地开展两公布一提示情况、媒体截图等内容整理后及时报送。

联系人:陈敏,联系电话:059187099106

 

附件:1.  XX期间主要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

2.  XX期间主要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易拥堵路段

3.  XX期间交通安全提示内容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612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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