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保安行业管理,促进保安行业健康发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公安部三局统一部署要求,总队决定自2017年9月3日至11月30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迎接十九大、保安在行动”为主题的保安队伍教育整顿和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全省保安队伍教育整顿和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传发给你们,请即报告分管局领导并抓紧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迅速贯彻落实。各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于2017年9月8日前上报总队,有关工作总结连同专项行动统计表请于2017年11月25日前上报,重要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事例随时报告。
附件:1.全省保安队伍教育整顿和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2.保安队伍教育整顿和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2017年9月1日
附件1
全省保安队伍教育整顿和保安服务市场 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保安行业管理,促进保安行业健康发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公安部三局统一部署要求,总队决定自2017年9月3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安队伍教育整顿和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第四届全国保安表彰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公安部、省厅有关规定,加强保安队伍教育整顿,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保安系统工作优势,积极服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措施落实,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开展保安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按照“十九大”安保工作要求,督导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相关服务标准、操作规程,按照“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缺什么就练什么”的要求,结合不同服务岗位职责规定,组织保安队伍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和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勤服务技能,提高保安队伍服务治安巡逻防控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保安队伍和保安行业的社会形象。同时,开展保安队伍清理整顿,发现保安员不符合《条例》和有关法规、文件要求的,及时调离保安服务岗位或依法辞退,切实维护保安队伍的纯洁性。 (二)全面开展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对各类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掌握保安行业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并认真梳理保安从业单位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清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从业主体,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保安从业单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保安服务,进一步加强保安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净化保安服务市场环境,提升保安行业和保安队伍社会形象。 三、工作重点 (一)保安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是保安从业单位的保安员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未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或者未通过保安员考试,无证上岗的行为; 二是保安从业单位的保安员未按规定穿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或者未按照规定佩戴保安服务标志的行为; 三是保安从业单位的保安员违反《条例》第三十条和公安部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是保安从业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包括法律、保安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和专业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岗前和在岗定期教育培训及今年以来未开展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等行为; 五是发现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保安从业单位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各类保安服务性质的组织和擅自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以挂靠、承包、委托、加盟、劳务派遣等方式变相从事保安服务的行为; 二是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未依法备案的行为以及保安服务公司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或者设立分公司未依法备案的行为; 三是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 四是保安押运公司有不符合公安部《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规定的行为; 五是保安从业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致使发生所属保安员违法犯罪或者枪支、运钞车、服务目标被盗抢等案事件,或存在相应安全隐患的行为; 六是未经许可,非法开展报警运营服务的行为(各地对摸排发现的报警运营服务公司要依法甄别,符合《条例》规定的,要依法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缔); 七是保安从业单位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八是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保安培训单位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经许可,擅自设立保安培训经营性质的组织和擅自对外从事保安培训的行为;未经许可,在境内开展海外保安培训服务的行为; 二是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条例》等法规、规章和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等公安部规定进行培训的行为; 三是保安培训单位以培训为名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四是保安培训单位以实习为名派出学员变相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的行为; 五是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7年9月3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9月3日至9月10日)。各地要结合本地保安监管工作实际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安排,确定本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目标和整顿整治重点,抓紧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提出具体措施。 (二)排查梳理(9月11日至9月20日)。要通过走访、群众反映、互联网搜索和媒体等途径,全面摸排本地区保安行业(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基本情况,梳理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保安服务市场发生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整改措施。同时,调研分析目前保安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部署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近期开展保安队伍教育培训和清理整顿的计划安排及进一步加强管理的工作意见。 (三)整顿整治(9月21日至11月15日)。结合“十九大”安保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求,对保安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招录条件和岗位要求,要依法辞退或调离岗位;开展全员法规纪律教育和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保安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职业意识;开展“迎接十九大,保安在行动”全员练兵和竞赛活动,提高安全服务技能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案事件能力。同时,全面整治和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和危害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等各种违法行为。对违反保安管理和治安管理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要依法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取缔的取缔,该没收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构成犯罪的,要积极与检察、法院部门沟通协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断完善和净化保安服务市场环境。 (四)督查总结(11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对照本地确定的具体目标和整治重点,逐项进行总结、验收,确保取得实效,实现预期目标。同时,要加强检查督导,对保安队伍教育整顿和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仍然存在的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部三局、省厅治安总队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设区市治安系统重点工作考核,对工作落实得力、整顿整治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专项行动要求不到位、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保安队伍教育整顿和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第四届全国保安表彰大会精神,组织动员保安从业单位和广大保安员踊跃投入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加强保安行业管理,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密切协调配合。保安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到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各地在专项行动中要积极协调工商、住建、教育、人社等部门,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优势,建立职责明确、配合到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整治力度,扩大工作成效。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地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保安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成果,宣传保安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成绩和感人事迹,宣传专项行动的战果和成效。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各项查处办案纪律规定,依法、公正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坚决杜绝跑风漏气、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决不姑息。 (五)加强信息上报。各地要及时汇总上报工作情况、相关数据、行动战果和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本地保安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附件2 保安队伍教育整顿和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2017 年 月 日 附件: 相关链接:
查看“
保安队伍教育 保安服务市场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