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队: 为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行动宣传工作,全面融入党的十九大宣传主旋律,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部消防局《关于开展2017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公消〔2017〕295号)要求,总队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7年10月12日
2017年福建省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关注消防,平安你我”。 三、活动内容 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重点开展8项活动: (一) “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主题宣传活动。各支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联合宣传、综治、教育、民政、文化、安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至少策划开展1项特色鲜明、影响面广、实效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并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领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建单位等参加,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和全员疏散逃生演练。(责任单位:各支队;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二) “全民消防 我代言”119大型公益行动。各支队在十九大召开前后和“119”宣传月期间,广泛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道德模范,各领域先进工作者、热心人士、名人和群众身边的人参与代言活动,根据不同人物的职业特点创作符合身份特征的、接地气的消防代言提示语,提升代言活动的文化性、感染力和影响力。制作一批高质量的代言海报在城市及县城公交车站灯箱、站牌,楼宇视频、沿街LED电子屏及地铁、航站楼、火车站、码头广告牌等位置密集投放;要在街道、社区、商市场、学校、医院、企业等公共场所以及乡镇、农村等广泛张贴、悬挂代言海报,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带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做好消防工作。要通过微信、微博及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代言人的消防工作事迹和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119”宣传月期间,每个设区市争取在主城区投放30~50面(平潭5面)公交车站灯箱或站牌消防代言海报,80%以上的重点单位,50%以上的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农村宣传栏、楼梯间、电动车充电处等重点部位普遍张贴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代言海报。(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0月15日—11月30日) (三)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总队联合省广播交通频率和新闻、经济频率,各支队联合当地交通广播开展以下系列活动:(1)每天在黄金时段播出不少于3次消防公益提示;(2)开设日播专栏,播出最新消防动态,普及消防知识;(3)组织专题访谈,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单位法人代表及消防专家、官兵代表等,就消防工作与听众、网友互动;(4)设置消防话题,开展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5)结合“全民消防我代言”119大型公益行动,邀请公众人物或市民代表,录制并每日播出1次以上消防公益广告(公益报时);(6)创作播出消防主题广播剧、脱口秀、相声等。(7)播出相关内容前,统一以“关注消防 平安你我—百城交通广播联动‘119’消防宣传月”作为片头。(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0月20日—11月30日) (四)“福建省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各地要积极联合综治、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推举一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工作突出、群众认可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宣传月期间,总队将参考各支队推荐意见,评选119名福建省“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各地要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的宣传引领作用,联动微型消防站队员,入户上门向居民群众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教授居民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定期排查社区群租人员、独居老人、外来人员,处理常见的社区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向社区内老、弱、病、残、孤寡等弱势群体提供消防安全救助服务。(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0月20日—11月30日) (五)媒体聚焦119行动。总队组织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广播三个频率、《福建法治报》等省级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支队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一批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宣传引导群众如何排查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要在省市主流媒体,宣传公安消防部队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集中报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等典型案(事)例,广泛普及冬春消防安全常识,并结合当前火灾防控形势,加强电动车、出租房、三合一场所火灾警示教育。适时联合当地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媒体记者进消防警营采风体验。积极利用现有各类媒介平台展播消防微电影、消防公益广告。总队及各支队分别在已开设的消防专栏、专版至少刊播1期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在当地主流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发与“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相关的稿件2条以上;省市县三级电视台每天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滚动字幕。(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六)消防“微互动”系列活动。(1)消防绘画作文作品大巡展。总队开展第二届“小小消防员”儿童绘画、作文作品大赛微媒体投票,部分优秀作品将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展播,并通过百胜集团旗下的KFC门店和商场、学校进行全省巡展,引导青少年和家长共同关注消防安全。(2)红门警营亲体验。有针对性、分阶段的主动邀请政府部门、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和弱势群体人员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体验,并鼓励他们通过微信微博发布体验心得,传播消防知识。要发动公众关注消防官方微信,通过总队官方微信公众号的消防站参观预约功能,体验消防便民服务。(3)线上线下微互动。各地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加大与微博微信网友的互动,并开展#关注消防,平安你我#微博话题宣传。(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七)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活动。总队将同步协调全省14个万达商圈户外LED大屏、2.3万个电梯(内、外)电视屏、120多个永辉商市场的电视屏,联动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意识。各支队要推动当地其他楼宇视频、重点单位LED屏以及电影院、KTV、网吧等娱乐场所放映(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要联合街道、派出所督促指导村(居)委会、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在居民住宅楼的小区公告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车停放点等重点部位张贴《谨防电动车火灾酿大祸》提示海报。(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八)消防安全知识宣讲队“七进”活动。各地要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宣讲队,联动“红袖标”消防志愿者、义工每周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重点对出租屋业主及承租人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及现场讲解灭火和逃生的基本技能,提醒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注意事项,宣传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作用;对电动车车主警示私拉电线充电、长时间充电、在消防通道或楼梯间停放充电的危害性;对沿街商铺店主警示“三合一”场所火灾危害性,免费发放《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参考图册》,推广简易消防报警及喷淋系统。(责任单位:各支队;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四、活动要求 (一)突出主题,迅速组织部署发动。要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制定工作方案,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把消防月活动作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扎实开展。要结合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等实际,紧扣我省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强对政府购买消防宣传服务工作的领导,推动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宣传“七进”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造势,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消防宣传月期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微信、微博及今日头条客户端等新媒体,集中报道当地党委、政府关心重视消防工作的举措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动态。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策划推出有影响的系列主题宣传报道。配合做好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主要报刊、网站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支队要将“119”宣传月活动总结和“119”消防宣传月工作统计表、3条有代表性的广播音频作品(包括:安全提示、公益报时、专题访谈等)、“全民消防 我代言”海报投放现场照片(所有投放海报的公交车站灯箱或站牌照片并注明具体区域、路段及站名,其他场所照片20张),于11月27日前报总队防火部宣传处(ftp://10.130.24.30/ 、tangxd@fj)。
附件:2017年福建“119”消防宣传月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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