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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开展2017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情况的通报

来源: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2-29 16:22  点击数: {{ pvCount }}

各交警支队:

今年122日是第六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监总局的总体部署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紧扣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密切协作配合,积极组织策划,创新宣传模式,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深度策划,部门联动助力

总队紧紧围绕“122”主题,精心组织策划,积极协调文明、网信、教育、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于1116日联合下发《福建省2017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闽公综〔2017326号),细化工作任务,落实项目责任,将“122”活动分为前期预热、集中宣传、持续推进三个阶段,从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行业宣传三方面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度、有实效总队提前协调省级新闻媒体,专题研究我省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策划筹备工作。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2017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网络专题教育,在线受教育人数达557万余人。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共同策划,落实职责,加强联动。福州市政法委、文明办、党工委、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礼敬斑马线、平安福州行”主题宣传活动。泉州市宣传、文明、公安、交通、体育、团委等部门联合开展“泉州好司机”竞赛评选。厦门市文明、网信、公安、教育、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结合《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开展文明交通共治活动。122日,各地组织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高速服务区等地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124日,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泉州隆重举办“122全国交通日”暨“泉州好司机”“好交警”颁奖晚会;福州、厦门、漳州、南平等地通过文艺演出、有奖问答、志愿签名、视频展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大型宣传活动福州高速支队结合直升机救援开展宣传活动等,助推文明交通传播,掀起了“122”活动高潮。

二、警媒互动良好,声屏造势有力

各级交警部门主动沟通协调,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有效整合传统和新兴传媒资源,不断扩大“122”主题宣传效果。总队联合福建电视台拍摄制作《“斑马线”的通行规则》《做城市文明的骑行者》等122系列专题片5集,依托电视、广播以及网易、今日头条、腾讯企鹅号等平台滚动刊播我省5位公众人物、道德模范参与录制的文明交通公益广告。122日,傅仰余副总队长做客FM1007福建交通广播、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栏目直播间,分别录制“共享122交通平安行”“八闽道路平安行”等“122”特别节目。在《海峡都市报》整版刊发《122来了|尊法明礼 知行合一》专题报道,在福建电视台、气象影视中心天气预报等栏目滚动播出122主题字幕提示600余条次。莆田支队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直播《避让行人 整治行动正在进行》;漳州支队在中央电视台1套《今日说法》栏目刊播122特别节目《危险速递》专题;泉州高速支队在中央电视台1套《生活提示》栏目刊播122特别节目《防御性驾驶》专题片4集;泉州支队联合电视台制作刊播《把规矩变成习惯》等122主题节目3期。同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受众广、传播快的优势,开展“指尖上的文明交通”传播,通过“今日头条”“海博TV”等网络平台组织全省19个交警支队,开展“共享122”大直播活动6场,在线点击率达35万人次。总队“双微”平台累计推送“带平安上路”122主题宣传200余篇,发布预警提示57条,曝光典型案例15起,转发部局“双微”150余篇,形成“一盘棋”的宣传声势。

三、拓宽宣传渠道,推进社会共治

立足我省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拓宽工作思路,从多角度、多层面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总队FM100.7福建交通广播、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合作,在全省举办为期一个月争做好司机 共筑中国梦无交通违法车主有奖问答活动;联合摩拜单车开展骑心协力文明骑行主题宣传倡导活动,制作带有122LOGO宣传海报8张,通过双微、手机APP等方式推送宣传。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组织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122主题大宣讲、大教育活动,并通过城市户外显示屏、楼宇多媒体LED、公交车移动电视等载体,滚动播放部局制作的《一分钟告诉你》系列动画和交警主持人公益广告、122主题提示等内容。福州、莆田、漳州、三明、南平等地文明办联合街道、社区、工青妇等组织,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志愿劝导活动。厦门组织“最美让行”图文征集和“十大不礼让斑马线路段”网上评选活动,在媒体开设《斑马线文明礼让红黑榜》专栏,每周定期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漳州制作传播小品《酒祸》、三句半《关爱生命 安全出行》等闽南特色幽默说唱宣传作品受好评。龙岩邀请全国道德模范温金娥参加“交通安全我代言”公益行动。三明组织“安全头盔全城送”活动,并发放小黄帽、拉画笔、手提袋等公益宣传品3万余份。宁德支队、泉州高速支队通过招募志愿者骑行宣传“122”交通安全。三明高速支队印发《平安才是离家最近的路》宣传折页、海报等材料2万余份。

四、强化重点宣传,推动行业自律

各地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依托在邮政窗口设立的车驾管服务站、汽车销售4S店、客运场站等地,广泛张122宣传海报、滚动播放公益短片。创新宣传模式,用好全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平台、三级“交通安全微信学习群”,“屏对屏”每周针对性推送1-2条“两客一危”安全提示短信、微发布、微视频,有效提升客货运职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素养。各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联合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调动驾校行业积极性,通过摆放事故展板、播放警示视频、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驾校负责人、教练和学员进行“面对面”教育。福州19家驾校已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41家驾校将文明交通法制课纳入教学学时安排;南平利用辖区驾校工作微信群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厦门、漳州等地结合整治快递速送行业,通过为外卖骑手上交通安全课、组织安全骑行宣誓承诺、在外卖箱上张贴提示标语、组织交通志愿劝导等活动,推动快递速送行业规范交通行为。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工作经验,紧跟时代步伐,适应人民群众交通出行新变化、新业态、新矛盾,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增强社会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71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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