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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田永兴达小型汽车考场通过验收的批复

来源: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6-22 17:25  点击数: {{ pvCount }}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你支队《关于永兴达社会化考场安装调试验收的申请报告》(明公交警〔201823号)收悉。经派员实地验收复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大田永兴达机动车驾驶员考训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大田县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场(科目二考场),设有坡道停车起步 3个、曲线行驶2个、直角转弯3个、侧方停车3个、倒车入库6个,考试项目设置齐全,考试场地及配套的12辆考试车、考试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及场内交通标志标线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和《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 2部分 场地驾驶技能考场》(GA /1030.22017)要求,通过验收。

二、大田永兴达机动车驾驶员考训有限公司建设的3条小型汽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线考试项目设置齐全,配套的12辆考试车、考试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及考试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和《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 3部分 道路驾驶技能考场》(GA /1030.32017)要求,通过验收。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86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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