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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公民出国境安全提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7-12 16:06  点击数: {{ pvCount }}

各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出入境窗口宣传平台的作用,加强对中国公民出国境旅行安全提醒,提高中国公民出国境旅行安全意识,减少出入境证件、财物遗失被盗以及灾难事故的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完善内部工作制度

  公民出国境旅行安全事关国家形象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落实内部工作制度。一是加强值班值守。各地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信息畅通、响应及时。二是制定处置预案。各地要以公安机关处置应急突发事件有关规定为基础,制定完善中国公民出国境旅行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充分预测事故风险,制定应急措施。三是迅速响应处置。各地一旦接到我省公民在境外发生安全事件等情况,要立即上报我局并配合做好公民身份核查及反馈工作。要迅速开启绿色通道,为中国公民家属出国境处理善后事务提供出入境办证便利。

  二、加强联系,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各地要加强部门横向联系,积极与旅发委、外事办、边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做好身份核查、证件办理、舆情管控、善后处理等工作。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三、加强宣传,增强公民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出入境窗口平台,包括电子视屏、网络媒体、微信平台、安全便条等多种渠道方式,提醒中国公民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情况,定点发放《中国公民出国境旅行安全提示》,温馨提醒中国公民注意出行安全。

请将本通知内容转至辖区内各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近期我局将印制一定数量的《中国公民出国境旅行安全提示》发放至全省窗口,各地可照此式样自行印制。

 

附件:《中国公民出国境旅行安全提示》

 

 

 

 

          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中国公民出国境旅行安全提示

 

一、当您决定出国境旅行并办妥护照后,还应办好目的国的签证,购买机(车、船)票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办理各类必要的保险,了解目的国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法律法规及我驻该国使、领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参加团队出行的要服从旅行社领队、导游的安排,自游行人员更应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您在国(境)外旅行时,应从事与签证(签注)事由相符的活动,遵守当地法律,并在签证(签注)停留有效期满前离境。

二、请您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信用卡、出入境证件、首饰等贵重物品;最好复印并随身携带出入境证件的基本页,以防丢失时可以应急使用。发生财物被盗或遭受抢劫请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当您的出入境证件在国(境)外遗失或被盗,请即向所在国警察部门报失,凭警察部门的报失证明到所在国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或回国旅行证件;在香港或者澳门地区,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返回内地;在台湾地区,应通过两岸民间机构、台湾地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一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三、请您不要前往正在发生战乱动乱、瘟疫流行、自然灾害的国家或地区,不在暴雨、台风、洪涝等特殊天气和地质异常时出行,其他外出也必须注意安全事项(如遇恶劣天气必须注意预防暴雨山洪暴发、雷电伤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以免给您人身安全带来危险。

四、您在参加水上活动或乘坐游船时,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在游船上拍照,请不要紧靠甲板围栏,以免发生危险。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雷雨时不要攀登高峰,不要用手扶铁链,也不宜在树下避雨或接打移动电话,以防雷击。

五、出行时最好携带手机,及时了解当地的报警电话(如,美国的紧急报警电话是911,中国香港是999)、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电话和地址。紧急情况下,可以用手机直接拨打全球通用的紧急求救号码112。

六、遇到问题时可随时拨打国家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境外旅游可拨打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86-10-1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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