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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21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2-07-01 16:17  点击数: {{ pvCount }}

陈江委员:

《为急救车辆开辟生命绿道》(202221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公安机关历来高度重视救护车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2021年初,我厅会同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医保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完善交通指挥中心与急救中心联动机制,协助优化救护车辆行驶路线,引导社会车辆主动避让救护车,提升救护车通行效率。据统计,2021年,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共为运送危重病人救护车(含急救送医的私家车)通行保障276辆次,查处未让行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交通违法153起,排查整改损坏、缺失、不清晰的应急车道标志标线162处,增设“应急车道、严禁占用”等地面标语74条,增设“生命通道、严禁占用”等提示牌44面,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等中央和省级媒体刊发了“一场爱心的接力绿色通道”等新闻稿件30余篇,发布《警车开道,争分夺秒!高速公路上演“生死时速”》等微文10余篇,营造为伤者和急救车辆开辟生命绿道的良好氛围。您的建议对于公安机关做好救护车交通保障工作很有启发,我厅将积极采纳,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部门联动,保障救护车优先通行权。持续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与120急救中心健全完善联动机制。120急救中心接到救护车交通保障请求后,第一时间确认相关信息,并将救护车车牌号码、通行线路、出发时间、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实时通报给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公安交通指挥中心接到救助警情后,立即组织做好救护车沿线交通保障工作,通过调动骑警现场引导、视频沿线追踪、信号灯远程调控等,精确掌握救护车通行线路,保障救护车绿灯通行,提升救护车通行效率。

二、严格管控,确保“生命通道”畅通。联合医院开展救援通道调研,按照“一点一策”对中央隔离护栏影响急救车辆进出医院问题进行整改,科学设置中央隔离护栏开口,优化医院主要进出口交通组织。全面排查应急车道标志标线设置情况,及时整改(或建议相关部门整改)标志标线损坏、缺失、不醒目、不清晰问题。同时,通过增设“应急车道、严禁占用”等地面标语及黄网线,突出提示警示效果。我厅交警总队制定下发了《查处违反“生命通道”管理交通违法行为执法指南》,指导各地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路面巡查等措施,严厉查处违法停车占用急救通道以及不按规定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因让行特种车辆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记录,经审查核实后,依法予以撤销。建立健全违法举报平台,方便广大市民通过“随手拍”举报不避让救护车交通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3),依托“全国交通安全日”、每月逢八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交通安全“七进”等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声屏报网端”全媒体优势,宣传急救车辆的特殊法律地位,优先保障医疗机构应急通道畅通,紧急情况下允许急救车辆借道通行,不受信号灯限制,允许使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等;宣传为急救车辆让行方法,比如隧道和路口“45度让路法”;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扩大宣传褒奖为急救车辆“让道”的好人好事,引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并支持维护急救车辆优先通行权。

    

领导署名:许耀鹏

人:王颂捷、林晨鹏

联系电话:0591-87093776、0591-87099030

 

 

                             福建省公安厅

20226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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