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 省厅文件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313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2-09-26 16:17  点击数: {{ pvCount }}

邱志雄委员:

《关于及时清除遮蔽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植物的建议》(202231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在群众的日常出行和公安交通管理中发挥重要的指引、警示作用,一旦被植物遮挡,不仅让群众出行感到不便,更会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安全隐患。经我厅组织排查,我省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您反映的植物遮挡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问题,为推动植物遮挡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清理工作,确保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设置清晰、合理,20225月起,我厅在全省部署开展的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细治理提升工作和加强城市交通管理重点工作,都将清理植物遮挡标志标线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主动与园林管养部门积极沟通,研究建立城市道路绿化遮挡交通标志、交通信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等快速联动机制。2022年以来,全省共修剪遮挡交通视线植物1729株。下一阶段,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从源头上抓排查。一是开展主动巡查。指导督促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在路面执勤或通过视频监控巡查植物遮挡交通标志、交通信号情况。同时,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安排专业运维公司定期巡查监控设备与监控视频视野内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是否被植物遮挡,及时登记并协调处置。二是部门联合巡查。积极走访园林管养部门取得理解与支持,商请园林管养部门在城市绿化维护中发现植物遮挡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的,及时处理反馈辖区公安交警部门。三是畅通群众反映渠道。群众发现植物遮挡交通标志、交通信号,可以通过12345平台、交警微信公众号、报警电话等途径向交警部门进行反映。

二、从流程上抓效率。指导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工作规范,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一是对遮挡交通标志、交通信号部位较少且容易清理的植物,大部分由公安交警部门自行前往现场处置;对无法及时清理的,及时通知园林管养部门处置。二是对需清理的植物工程量较大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对接园林管养部门,协调及时开展清理工作。同时,积极推动简化部门沟通流程,形成高效联动机制,及时清理遮挡的植物,确保道路沿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完整、清晰。

三、从制度上抓长效。一是提前介入。为从根本上解决绿化遮挡道路交通标识标牌、路灯、信号灯等问题,我厅指导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提前介入市政道路新、改、拓建规划,对绿化带分布、植物选种和高度控制等联合进行审核。同时对交通标志、路牌、路灯照明、变电箱等设施设置进行科学布设,做到既有利于城市市容景观整洁美观,又从根本上减少因植物生长造成遮挡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二是协调园林管养部门,商请在开展每年城市园林绿化常规修剪工作时,着重对信号灯路口周边的行道树进行修剪,防止植物遮挡路口交通标志、交通信号情况。三是推广莆田公安交警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将影响交通标志、交通安全需要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相关要求和规范列入本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条例,形成制度规范,推动长效治理植物遮挡交通标志、交通信号问题。

 

领导署名:胡  

人:姚春娴、林晨鹏

联系电话:0591-87093204、0591-87099030

 

 

 

                              福建省公安厅

                              20229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