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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7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3-03-10 15:29  点击数: {{ pvCount }}

省教育厅:

欧争青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专门教育矫治机构(专门学校)的建议》(第1276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于20221230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实施意见》(闽公综2022336号),对专门学校建设专门教育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等工作,目前厦门市已建成一所专门学校,公安机关选派民警担任专门副校长,驻校开展相关工作;莆田市公安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筹建专门学校。

正如欧争青代表所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工作亟待加强,目前我省专门学校较为缺乏,还无法满足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需求,亟需加大力度推进专门学校建设。下一步,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动建立专门学校。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推动政府制定出台政策,加强专门学校建设,以满足当前矫治教育需求。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做好专门学校规范建设,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

二、规范完善专门学校管理制度。指导属地公安机关配合教育、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研究制定专门学校收教学生入学评估办法和离校评估办法;选派优秀民警进驻专门学校协助开展工作,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做好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结合专门学校分校区、分班级教学管理方式,配合制定配套管理制度。

三、积极参与筹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动配合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成立福建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督促指导全省公安机关配合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不断强化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

 

 

 

领导署名:黄华安

人:唐显洁、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62、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33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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