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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2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4-03-18 09:36  点击数: {{ pvCount }}

省文旅厅:

陈明月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民宿管理的建议》(第1428号)已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立足职责,主动靠前,积极支持乡村民宿依法依规健康发展。一是配合出台政策。积极配合文化旅游等部门,推动出台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及地方政府乡村民宿管理办法,目前全省共有58个县(市、区)政府出台乡村民宿管理办法,规范乡村民宿申办事宜,建立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二是加强治安管理。督促乡村民宿业主加强内部治安防范,严格落实旅客入住如实登记等管理制度。制作《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五必须》视频短片,组织乡村民宿业主收看,提升依法依规从业的意识三是推动综合管理。在核发乡村民宿《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同时,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通报同级住建、应急救援等部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责加强后续监管。四是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旅馆业许可证核发,支持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等地区开办民宿”列入公安机关便民惠企助力高质量发展措施,深入组织实施。研发旅馆(民宿)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免费提供乡村民宿业主使用。全省民宿安装手机APP200多家,节省企业成本100多万元。

诚如陈明月代表所言,在乡村民宿管理中还存在制度机制不够完善、行业管理不够到位、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结合代表建议办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乡村民宿的服务管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动完善制度。积极配合文化旅游等部门开展乡村民宿管理调研工作,推动修订《福建省旅游条例》;对尚未出台乡村民宿管理办法的地方,积极配合推动出台乡村民宿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民宿管理制度机制。

二、持续强化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加强乡村民宿治安管理,压实治安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民宿业主、前台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督促落实如实登记、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等制度。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法加强乡村民宿综合检查,督促整改隐患问题,保障乡村民宿安全。

三、持续推进便民利企。积极推行乡村民宿开办提前介入、精准指导,主动帮助、引导备案等做法,提升乡村民宿开办效率,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民宿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续推广免费使用信息采集手机APP,最大限度节约乡村民宿经营成本。选定南平武夷山、宁德霞浦等10个县市作为乡村民宿服务管理试点,加强指导引导,以点带面,带动提升服务乡村民宿发展质效。

 

领导署名:杜清森

人:程其春、姚春娴

联系电话:87093300、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43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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