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向福建警察学院赠予天安门国旗仪式在京举行。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和权威,每一面在天安门广场升挂过的国旗都具有唯一性,十分珍贵。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希望福建警察学院保管好、展陈好、使用好,充分发挥国旗爱国主义教育载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公安院校师生的爱国热情和报国信念。
福建警察学院对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的信任和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介绍了学院办学历史和建设发展情况。福建警察学院表示,获赠这面在福建警察学院校庆日当天升起的国旗,对学院师生具有特殊的纪念和教育意义,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保管好、展陈好、使用好这面珍贵的国旗,让国旗精神在新时代公安教育事业中绽放新的光芒,为推动福建公安工作现代化、推进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护航福建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可堪大用、勇担重任的忠诚卫士。
据悉,福建警察学院获赠的国旗编号为2014-0135号,旗长5米、高3.3米,整幅旗面无拼接,五颗星采用人工丝网印染工艺,缝制工艺非常特殊。
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福建警察学院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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