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7-3000-2017-00026
  • 备注/文号: 闽公议案字〔2017〕3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5-16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0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 时间:2017-05-16 09:50

林俊山代表:

《关于在我省农村派出所进一步推进接警首问责任制的建议》(第16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持续关注接处警工作,健全完善110及农村派出所接处警首问责任制,取得较好效果。2016年,全省派出所接警满意率达95.37%。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接处警工作规范。先后制订出台《福建省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和《完善警情信息录入全流程管控机制实施方案》,强化规范引领、过程管控,重点抓好农村派出所督导,提升接警工作规范水平。二是推行警情系统流转制度。以农村派出所为侧重点,配备执法记录仪和移动警务终端,充分依托接处警平台、执法办案系统、执法监督平台,实现警情受理、录入、流转监督系统化、科技化。三是健全接处警工作考评机制。做到逐起警情向报警人发送信息,让报警人对接处警工作作出评价。将报警人满意率纳入对基层公安机关的考评,同时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考核重要内容。四是持续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将派出所特别是广大农村派出所作为警务督导工作重点对象,把接处警等执法活动作为必查内容,明查暗访相结合,狠抓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追责问责。2016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因首问责任制问题效能问责26人次,其中效能告诫5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诫勉教育20人次。

诚如您所言“群众无小事”,由于农村派出所多数地处偏远、警力相对偏少,在推行接警首问责任制方面确实存在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和效率不高等问题,离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农村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在农村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也是检验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晴雨表”。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派出所民警的群众观念教育,围绕接警首问责任制的落实,以健全制度、完善规范、强化监督为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接警受理规范。出台《现场报警警情信息录入指导性意见》,明确落实首接责任制。统一警情信息录入标准,要求全部警情必须录入系统,细化基层所队电话接警、接受当面报警和路面巡逻盘查时接警的录入标准和操作方法。强化基层民警特别是农村派出所民警的常态培训工作,确保有警必接、接警必录、动作规范。按照“统一设置,音频接入”的要求,在农村派出所值班室明确设置接警标识,统一安装视频监控及音频采集设备并接入督察视频监控平台。对群众上门当面报警或群众扭送嫌疑人的,一律在接警区内对报警人进行接警登记,同步录音录像,切实防止有案不受、不录、不立,杜绝冷硬横推、拖拉推诿等现象。

二、统一接警反馈查询。要求全省所有派出所规范使用接处警平台打印《接警登记/报警回执》,将《报警回执》联交给报警人留存,由报警人在《接警登记》联签名确认。对于电话报警的,接警人员应主动提醒报警群众上门领取报警回执单。整合接处警平台和执法公开信息平台告知功能,推动警情回执单和短信告知制度,开放警情办理情况互联网查询及投诉功能,畅通查询咨询渠道,方便报警群众及时了解、查询报警处置情况和案件办理进度,对经办民警进行监督、投诉等,切实防止民警消极办案、久拖不决等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警情流转管控。建立警情处理智能监控机制,确保已录入的警情得到依法处置。对违法犯罪类警情,通过执法监督平台自动跟踪办理进度,进行“分级分类预警”考评;对非违法犯罪类警情,由情报指挥部门每月进行抽查考评,每月进行通报并计入设区市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成绩。针对农村派出所对“小案件”重视不够、查办不力的问题,对接处警模块进行改造,解决警情作“其他处理”的细化分类问题,防止违法犯罪警情被随意处置。

四、严密办案过程衔接。在派出所警务公开栏或办事大厅上墙公布治安、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全面告知各类案件办理的期限要求,让报警群众充分了解办案程序、办案期限等要求。针对农村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健全案件办理AB岗制度,完善案件交接机制,确保各类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实行办案过程告知制度,在依法延长办案期限、AB角更换等重要节点时,主动告知当事人。对于确实无法按期办结的,主动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工作,消除误解。

五、健全效能监督制度。明确接警首问负责和岗位责任等要求,纳入公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内容。对涉及农村派出所的各种检举控告,公安机关督察部门迅速启动调查程序,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开展情况核查、现场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充分发挥12345等平台的监督功能,将群众对农村派出所的投诉纳入效能督查重点范围。加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宣传力度,针对农村的特点,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宣传公安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让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接警首问责任制等效能工作要求,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领导署名:杜清森

联 系人: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175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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